评估的目的与要求
为了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经常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、人性化、规范
化、现代化方向发展,特制定评估考核指标。评估工作可以由市教育局邀请专
家进行或在综合素质教育考核中一同实施,各市区应组织自查。考核评估坚持
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,以有利于心理健
康教育工作的落实和发展为原则。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
评佔指标
1.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设置
(1)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,有领导分管落实,有年度工作计划
(2)学校领导每学期行政会议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至少2次,对工作有
指导,有协调,有检查,有评估
(3)有专职教师的学校设立心理客询室,有专人负责,有专用场地和基本
设施,有工作制度,运作正常
(4)有专兼职教师的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有专用或兼用教室,使用良好。
(5)经费到位,使用合理,有图书资料及心理工作档案,管理科学
(6)校园文化建设符合要求
2.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
(1)能按时间要求配备至少ー名专职心理辅导教师,按时参加资格培训,
持证上岗。
(2)有至少三名兼职教师,并按时参加资格培训
(3)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继续教育培训,对全体教师进行心理健康相关知识
校本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。
(4)执教老师认真参加市、区教研活动,出席率高:校级教研活动至少每
月一次。
(5)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量、待遇合理
3.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
(1)对学生开设心理健康课(团体辅导)或定期组织专题讲座,形式多样,
列入课表,开足课时。
(2)心理咨询室符合要求,定期开放,接待有需要的学生,每周不少于5
课时。实行档案资料规范管理,遵守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守则
(3)学科教学、班主任工作及团队活动中渗透心理健康教有。
(4)家长学校举办相关知识讲座,每学期不少于1次
(5)有校级以上科研课题。
4.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
(1)有年度心理健康教有工作计划、总结等
(2)通过问卷调查及座谈会获得教师与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良好的评价
(3)有相关科研成果(如已发表得论文、出版的教材或专著)
三、评估方法
1.査阅文字资料(计划、总结、教案、教研集备记录、咨询记录、会议记示
培训情况等)
2.察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情况
3.了解学生和教师
4.察看硬件设施